4、不服从上级安排,对上司的询问不理不睬或无理顶撞,拒绝或终止工作而不是遵循“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重罚20分,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5、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司分配的任务,否则视具体情况扣罚3-10分;如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且又不能及时反馈,则加扣10分。
6、对同事采取恐吓态度,公报私仇的,经查实扣50分并给予留店查看的处分。
7、如实、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令。反之,造成其下级对上级领导有误解和投诉的,责任由传达人负责并扣罚5-10分。
8、有意隐瞒当班或本部门、本班组的存在问题和投诉问题,一经查实扣罚15分。
9、不按手续办理员工请假、调班、调休的,扣罚10分。且需完成其本职工作以外,还要完成该调整员工的当班工作任务后方能下班,否则加扣10分。
10、领班必须对上一班次服务员的交接本(夜班工作及做房表由次日早班领班负责)进行查阅;主管必须对领班的工作日记、投诉本、报表等签阅并上报;部门经理必须每周签阅主管的工作日记;违者扣3分。
11、当班时间发生的严重投诉问题,虽做了记录,但却未能及时跟办和反馈上级,之后又有其他人或客人投诉到经理处,扣3-5分。
12、部门内发生的需要得到其他部门负责人协调才能完成的事情必须及时上报领导,由领导出面协调解决或做出安排(工程维修问题除外,但未能解决的工程维修问题,同样也要及时上报经理),违者扣5分。
13、凡需上报酒店领导和酒店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数据、文件、报告、表格均需部门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否则扣罚5分,并承担一切后果。
14、领班必须检查和补充各部门所需单据、当班用品和工具,如发现员工所需当班用品及用具不够时,上报主管到仓管处领用或申购。不上报、不领用、不申购的,其后果由领班负责,并扣领班3分。
15、月终盘点时,房务中心物品不够又查不清楚责任无任何记录的,扣罚房务议员(5分)。
16、管理人员不得和员工一起散播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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