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 请搜索:
“我在富丽华酒店6楼看到一个老人躺在地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们来看看。 ”昨日读者李女士反映。
昨日记者来到富丽华酒店,躺在大厅的老人名叫汪丽霞,今年70岁。陪在她身边的是老伴张永良,今年78岁。
据两位老人说,他们在2006年花了40多万,以儿子张巍的名义,买下了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65-1-901号房,2007年5月1日租赁给沈阳富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约。富丽华酒店每季度付给老人7000多元房租。
在2011年的第二季度,富丽华酒店就没有再支付房租给老人,并且单方面和380位业主签订房租减半的合约。“我们去和平区法院起诉,法院已经判我们胜诉。富丽华上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法维持原判。但是富丽华就是不给钱。 ”张永良说。“我身体不好,现在这腿还有毛病。医生说治疗费用要3万多,家里也没有钱,希望富丽华能把欠我们的房租给我们,我好看病。 ”汪丽霞说。
据富丽华酒店副经理郭乐群说,酒店因为经营问题,现在的资金不能支付业主房租。酒店刚开始运营支付业主的房租都是通过其他渠道凑集的资金。现在因为修路等原因对酒店的生意造成了影响,不能支付业主的房租,改为降租。已经有260位业主签了降租的合约。现在还有20多位业主走法律的程序。如果张永良不能同意降租,那酒店将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和张家的合约。
张永良表示不同意解除合约,整栋楼都是富丽华酒店。“如果解除合约,房子出租都成困难。高额的物业费也负担不起。“张永良说。 记者 关钦月
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