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孙逊
住宾馆称笔记本电脑被盗,查房间走道监控确有贼影――“铁证”面前,3家宾馆先后认赔共计7000元。殊不知,这一起起窃案是“被盗人”与“盗贼”精心设计的敲诈陷阱。昨日,得知真相的武昌首义路一家宾馆负责人,向智破该案的首义路派出所送致谢锦旗并承诺“要加强宾馆安保,不让坏人钻空子”。
住店被盗,监控留“贼”影
12日上午8时许,武昌区首义路一宾馆经理张女士报警:宾馆发生窃案,有住客的笔记本电脑被盗。
失窃住客是18岁的李某,红安县人,头天傍晚入住。房门外的走道监控探头显示:晚7时50分许,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探头探脑出现在走道拐角,见李某出房赶紧躲在拐角后;李某离开后,男青年蹑手蹑脚到门口窥探,接着走下楼喊服务员开门;再后男青年拎出一只棕色电脑包,离开宾馆。
李某回房后发现电脑包失窃,向宾馆交涉。而那名应声开门的服务员称,“那人说是出门忘了带门卡,没想到是个贼”。录像证据前,宾馆顿觉理亏。
真相大白,报案人露馅
辖区探长王启才,找失窃的李某做询问笔录,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相当淡定,没有丢失心爱物品后的愤怒和烦躁。而且,李某住店仅有这个电脑包,再无其它行李。
王探长调阅公安网信息,又惊讶地发现:上月14日珞南街一家宾馆,也有住客丢失笔记本电脑;上月23日,卓刀泉街一宾馆也有人被盗笔记本电脑。巧的是,报案人都是这个李某,报案时间都是在上午8时许。
带着监控资料,王探长前往这两家宾馆。经工作人员辨认后,证实失窃者、可疑窃贼也与此两人相同。事发后,两家宾馆分别向李某赔了1000元和3000元。
此时,李某仍在首义路那家宾馆索赔。李某声称,电脑是6280元买的,索赔4000元,纠缠至当日晚上9时获得赔偿3000元。拿到赔款的李某,早已在警方监控之下,至当夜11点多,警方将其抓获。
演假窃案,为敲诈宾馆
李某交待,所谓住宾馆失窃,是他与同伙王某策划的假案,目的就是敲诈宾馆。
据李某称,之前在四川打工时认识王某,王某比他大7岁,是十堰市郧西县人。上个月初,王某约他来到武汉,告诉他用这种方法敲诈宾馆。李某入住时背的电脑包只是一个空包。
民警分析此案时说,两人选择中低档宾馆下手,就是认为高档宾馆酒店管理严、不易下手。事实上,他们第一次得手的宾馆,服务员是一名60岁的婆婆。作案时,两人穿着类似。李某借看房间为由,故意选择走道有监控的房,而王某也故意贼头贼脑,被监控拍下。
民警就此提醒,宾馆酒店应加强内部管理,遇客人要求打开房门时,要通过核对身份证或比对监控记录,确认其身份,既要做到对住客安全负责,也能避免落入这样的“双簧”陷阱。
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