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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一名游客在海南万宁神州半岛下海游泳不幸溺水,引发一场死者家属与酒店之间的诉讼。日前,经万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死者家属获得12万元的赔偿。
2012年7月17日,林某等一行人到万宁神州半岛旅游度假区游玩。入住某度假酒店后,林某下海游泳时不幸溺亡。2012年8月28日,死者家属向万宁法院起诉酒店,要求对方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索赔115.6万元。法官认为,林某溺水死亡的海域不是被告酒店的专用海域,属公共海域,且酒店方对入住的游客已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义务,事故中林某应负主要责任。最终,经万宁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死者家属愿意放弃原来的请求,接受酒店方12万元的赔偿。(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唐亚斌 王娇峥)
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