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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阴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在酒店住宿洗澡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的消费纠纷。经协调,酒店赔偿受伤者医疗费等费用10000元,同时免掉消费者受伤期间在酒店的住宿费及餐费计3000元。不久前,陈飞(化名)入住江阴某酒店后在房间内洗澡时摔伤,造成右颚开裂,牙齿撞断,缝合伤口5针。陈飞认为,自己摔倒是由于酒店设施不全、不当所致,因为淋浴房内地面不是防滑地砖,也没有张贴防滑告示,酒店方对此应负全部赔偿责任。酒店方认为,浴室湿滑是很正常的事,消费者摔倒是自己不小心造成。陈飞随后向江阴市消委会投诉,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5748元,及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江阴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到酒店房间现场查看,浴室内有防滑垫卷摆放在浴缸上,浴缸一侧为玻璃封闭式淋浴房,淋浴房玻璃门为外开式,门把手上摆放浴巾。淋浴房内地砖和卫生间地砖均为光滑大理石材质,卫生间与淋浴房都未发现有防滑告示。同时,工作人员查看房间内客房指南说明书,也未发现有防滑提醒语。
调解人员指出,酒店方虽摆放有防滑垫等物品,但卫生间及淋浴房地砖均不是防滑地砖,也未作防滑提示,作为酒店方未尽到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而消费者也应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地面湿滑的情况下,没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损害的发生,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此后,调解人员多次上门与酒店方及消费者进行沟通,阐明双方的责任。5月底,再次约双方进行协调,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酒店方赔偿陈飞医疗费等全部费用10000元,同时,对消费者受伤期间在酒店的住宿费及餐费计3000多元予以免单。(宋超 周敏瑜)
滑倒|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