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没有付账义务的吃请人
一天下午,王律师在办公室里遇到这样两位外地来济的房地产商,自称是北京人,今年刚来到济南开拓业务。因工作需要,前来咨询寻找一位法律顾问,担任房地产公司法律咨询工作。王律师与这两位客人越聊越有共同语言,对方干脆就排版决定选择王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这两位房地产商又询问王律师在新闻媒体有没有比较熟识的人,晚上一起吃饭认识认识,业务真正开展起来了,还离不开新闻媒体朋友的帮忙,王律师通过人介绍人,晚上约了7-8个媒体记者定好晚上六点在山大南路一家知名高档海鲜城用餐。
王律师刚一下车就看到两位房地产商已在大堂等候,见面招呼朋友进入了宴会包间。大家相互介绍后,宴会就马上开始。酒桌气氛十分活跃,谈话也十分投机。坐在主人位的房地产商突然抱怨起自己来,今天的活动太仓促,没有给各位客人准备礼品。随后和副主任说出去准备点礼品,说要商量一下。受请的客人肯定站起来谦让。但还是走出餐厅,并对宴会包间服务员说,准备一些16瓶高档酒水和16条软中华香烟。主管和服务员很快就将礼品准备好,用箱子装着搬过来。其中一位房地产商对包间服务员说,包间的客人很重要,别没有人服务,你去看看还需要什么?服务员觉得有道理,有主管在,就回去服务了。另一位房地产商说,这样用手提着酒水和香烟,太不体面。最好找些袋子,每人一袋。主管一听客人的要求有道理,抓紧回酒吧拿礼品袋。正好有位传菜员经过,一位客人就让他帮忙放到外面的车上。小伙子一个人在前面搬,两个人跟在后边。很快放到了停在酒店门口的车上,两个人给了传菜员20元的小费。去拿礼品袋的主管回来,没有见到客人,就到客人用餐的宴会包间去找也没有发现人;餐厅服务员还在忙着给客人斟酒,拿着小费的传菜员高兴的回到工作岗位。
有经验的主管发现事情不对,就回到包间询问就餐的客人,客人也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也没有他们的电话,无法联系。酒店预定留下的电话,打过去才知道是公共电话。主管回到宴会包间,将刚才外边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就餐的客人,并告诉客人,如果两个请客的人不回来,所有的费用由被请的八个人付。王律师对付款要求严词回绝。酒店与请客的房地产商通过订餐行程消费合同关系,而被请人与酒店没有合同约束关系。虽然请客人在消费过程中离开并有可能出现逃帐现象,但在事实上并没有解除合同关系。同时,被请人并不能因为合同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而有继承合同义务的义务。最后,酒店报警处理。警方调解双方,但没有达成协议。酒店咨询法律顾问后没有起诉,被请者也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来吃饭的并不都是“客”,也有另有他图的人。酒店员工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认为只要有人在,就有人付钱。
以上是发生在济南酒店业的骗局,汇集起来,供大家参考。希望酒店同行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做好安全工作,减少损失。
酒店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