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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万红金 通讯员 谭琳)昨日, 深圳市某酒店有限公司将276.4万元营业税及附加、42.2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134.2万元罚款、63.6万元滞纳金等四项共计516万元上交至税务机关。至此,深圳市某酒店有限公司采取少报营业收入偷逃国家税款被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查处一案正式结案。
记者了解到,2011年初,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根据全年稽查工作计划,拟对宝安辖区酒店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经过大量的案头工作和资料分析,筛选出辖区内8家酒店作为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该酒店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之一。
稽查人员接到选案部门下达的《税务检查任务通知书》后,并没有立即对该酒店进行调账检查,而是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鉴于该酒店楼层较多、经营项目广泛、应用财务软件管理等特点,稽查人员经过集体研究和讨论后,确定了“摸清情况,拟定计划,突击检查”的检查方向。明确检查方向后,稽查人员扮作酒店客户对酒店进行了现场侦查和踩点,摸清了酒店各个收银台的位置和财务室所处楼层,以便分组安排人员同时进行检查,避免涉税数据丢失。
在所有准备工作提前布置后,稽查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对该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由于针对性强,加上事出突然,给酒店杀了个措手不及,成功地调取了酒店各个部门真实的相关电脑资料和经营数据,为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对调取账簿的逐一核对和详细检查,稽查人员发现了该酒店存在少报营业收入尤其是少报卡拉OK收入借以偷逃税款的问题。
酒店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