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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使用离职员工视频被判侵权

作者:资讯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2008年8月,位于宜山路上的神旺大酒店拍摄了一段包含酒店装饰、环境和服务等内容的宣传片在店内播放。可是,这却给员工小贝带来了烦恼,因为宣传片中有自己的形象,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小贝曾多次与酒店沟通要求停止播放,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今年2月28日,小贝一气之下将神旺大酒店告到徐汇法院,要求酒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小贝诉称,自己于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神旺大酒店工作。2008年8月,酒店以试镜为由拍摄了一段含有小贝工作镜头的视频,作为宣传片每日在酒店内滚动播放。小贝认为,酒店以营利为目的,将宣传片在酒店大堂和客房播放了3年多,已经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要求酒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精神损失费3万元。

  神旺大酒店辩称,视频是对酒店的客观记录,是向客人做出的宣传介绍,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且小贝在视频片段中作为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属于职务行为,不同意小贝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查明,小贝作为酒店员工,酒店使用其肖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在小贝离职后,神旺大酒店仍在继续使用其肖像,属于侵犯了小贝的肖像权,酒店应赔偿小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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