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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刘佳 报道 “酒店的做法太过分,白白多收我一天的住宿费!”昨(24)日,从广东前来宜宾出差的陈先生,很是气愤。
陈先生说,22日早上5时左右,他来到宜宾入住宜宾城区江北的凯悦宾馆。昨日中午,陈先生来到宾馆前台结账,工作人员告诉他入住了3天,费用是300元。这让陈先生很是气愤:“我22日早上5时多入住,当天就不能算完整的一天。截至24日结账,我只住了两天。酒店的做法是乱收费!”
记者在陈先生出示的一张酒店住宿结账单上看到,入住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早上5点11分07秒,离店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中午12点07分18秒,收费金额为300元。陈先生表示,酒店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他会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据凯悦宾馆大堂经历罗强介绍,目前,酒店行业并没有明文规定客人什么时间入住才算一整天。“有的酒店是客人早上5点入住就算成一整天,有的是6点,有的是7点,并没有统一规定。”罗强说,此前没有客人对于入住时间有过多的异议,“陈先生这样的情况,22日应该算是入住了一整天”。
稍后,记者就陈先生的情况向市工商局进行了反映。市工商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酒店行业的收费时间标准并没有一个明文的规定和规范操作,都是行业约定俗成。“陈先生所遭遇的酒店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明显属于不规范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这名负责人说。
收费|调查|工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