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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保安监守自盗,来到地下室男更衣室,盗取同事1000元现金。3月26日下午,合肥包河刑警二队通报了这起案件的案情,保安陆某已主动投案自首。
近日,安徽外经戴斯酒店工作人员张某来到刑警二队报案称,其于2012年2月下旬在安徽外经戴斯酒店地下室的男更衣室中,被盗现金1000元。
接到报案后,一探组探长孙昌满带领侦查员仔细查看酒店监控录像发现,在张某所反映的案发时间段内,有几名酒店工作人员先后进入男更衣室并最后离开,他们都有作案的可能。
孙探长进一步向酒店保安部等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了案发的相关情况,从而确认了案发的精确时间段,锁定了其中一名身穿酒店保安制服的一名员工。
通过酒店相关部门的核实,确定了这名员工的真实身份,考虑到是酒店内部人员,孙探长决定让酒店保安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该嫌疑人做好相关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让这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案发当晚,酒店保安部经理接到一名保安打来的电话,这名保安在电话中向经理承认了犯罪事实,并承诺在第二天把盗窃来的现金返还给受害人张某。
2月29日,嫌疑人陆某(男,28岁,合肥市包河区人)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包河刑警二队投案自首。到案后,嫌疑人陆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鉴于陆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并且主动退还了盗窃来的全部现金,目前,陆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孙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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