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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时间:12-07
姓名:赵先生
热线值班员:王艳 肖旭
来电内容:我住在北景园旁边的一家酒店,从酒店走出来的时候撞到玻璃上,三颗牙齿磕了下来,酒店说他们没有责任,是我走路不小心,不肯赔偿,我想问下这样到底该不该赔我。
85100000致电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工作人员说,没有酒店一定要赔偿这样的说法。要以其他顾客路过时,是不是有很多人有相类似因没看清而撞伤的经历为标准。这件事,建议这位顾客寻求法律途径,即去法院诉讼。如果调查发现其他顾客也有类似经历,又是在酒店里发生的,酒店玻璃上也没有警示标志的,可能就要承担责任了。
85100000致电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郑奕律师回复:这个事情关键是要看该酒店安保义务有没有做到位,说白了就是有没有挂警示牌。如果酒店挂了警示牌,那责任就完全在顾客身上了。当然顾客也可以提出看录像的请求,但是能否答应的主动权还是属于酒店方。
85100000将结果告知赵先生,赵先生说他证据都是有的,他用手机拍下了当时周围没有任何警示牌的图片,并且被撞的玻璃门上还有留下的血印。具体要不要告到法院,他再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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