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谢谢李总的对于产权酒店规范的一些建议,下面我们有请嘉华中国法律部的经理孙骏先生跟我们讲一讲他站在法律角度对于产权式酒店管理规范建议是什么?
论坛嘉宾 孙骏
【孙骏】:大家好!很高兴受到张涛先生的邀请来跟大家交流一下产权酒店如何从法律层面来有效的规范,应该讲我们这个议题其实跟目前海南省政府调研是有关的,其实最近海南省政府已经就产权酒店如何进行有效的规范进行一些调研,可能之后会有一些立法性的文件出台,这肯定是一件好的事情,因为从立法的层面强制制定一些游戏规则将一些不具备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排除在产权酒店这样一个特定地产领域之外对于产权酒店以后长期的发展是很有好处的,我想就法律层面谈三点:第一点,我想谈谈产权酒店的规划问题,因为我之前处理过一些产权酒店方面的纠纷,很多是因为小业主办不到小产证,小产证根接就是政府规划有问题,政府规划对于立项项目不明确,就是到底是酒店还是产权酒店这个完全两个概念,酒店没有产权的,产权酒店严格意义上讲其实是一种特定的商品房,当然不是住宅的商品房可能是商业用房归到这个范畴里面,所以这一点政府职能相关部门规划里明确为以后产权酒店独立的销售预设法律基础避免纠纷,否则之后投资方还有小业主办不出产证,到时候出现大量的纠纷引发群体性的诉讼案件其实导致各方其实都是一个很不利的境地或者局面,所以因为产权证的形成或者业主拿到产权证以后对于他之后的出租也好对于之后收益也好占有使用也好其实都是给予法律上的保障,没有产权证的话等于这个房屋物权没有成立,对于之后没有法律保障的,所以我觉得第一点政府在规划的时候对于这一个建设用地上面以后建酒店还是建产权酒店必须要明确。
第二,我谈一下关于预售问题,因为我前面谈到产权酒店目前来说他依然属于一种特定的商品房,他的预售行为应当归置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来进行调整,因此对于他的预售的要求必须要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因为我们以前处理过这样的纠纷,房地产开发商明明不具备预售条件就去预售导致后续产权了一些很多不良的影响。所以,对于预售许可这一块政府一定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不能办法预售许可证的。我想再谈一下关于预售以后开发商的预售资金的走向问题,政府必须要进行监管,因为房地产预售行为本身是一种融资的行为,是房地产开发商提前回笼资金的一种行为,所以我觉得对于政府对于房地产开发商预售以后所获得资金必须进行托管,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要求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汇入政府制定的银行帐户,这样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之后使用预售资金进行一种监管希望专款专用而不是用到其他方向,这样对于酒店的后期建设也是有充分保障的,这样修改可以避免之后出现一些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用预售的资金开发其他项目导致最终资金链断裂一些项目最终并没有竣工而成为烂尾楼,所以我觉得预售资金的用途政府必须进行规范而且要以立法的层面来进行一个规范。
第三,我想谈一下酒店业主委员会问题,因为产权式酒店比较特殊,开发商把产权式酒店销完以后其实他和酒店业主之间关联度已经不是很高了,之后就是酒店管理公司跟业主关联度高,由是监督酒店管理公司更好运营酒店肯定是要有业主来监督,因为这就和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从法律层面必须要成立这样一个酒店业主委员会,对于酒店管理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对于选聘还是续聘、解聘酒店的管理公司要赋予酒店业主委员会4这样的法定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障酒店的管理公司能够来非常有效的来管理好酒店,否则导致就是如果业主对于酒店管理公司没有一个监督权的话很难保障酒店管理公司能够把酒店管理好,所以我觉得这一点也是希望以后能够在专项的立法当中能够给予一个明确的定位和定义,我今天主要谈三个方面。谢谢!
【主持人】:关于产权式酒店管理规范建议今天就到结束了,非常感谢王董事长还有李总还有孙经理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的一些建议,我们会把这些建议整理出来送到海口法制局希望对于海口出台这样的管理规范有一定帮助作用,也让我们预祝这个管理规范尽早出台。谢谢对话嘉宾。谢谢大家!
产权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