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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酒店客房管理制度

作者:酒店管理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仪态:

1、 坐姿

A、 身体挺直、重心垂直向下,腰部挺起,双肩放松,双膝并拢,手自然放在膝上。双目平视、面带微笑。

B、 坐时不要把椅子坐满(服务员应坐椅子的三分之二),但不可坐在边沿。

C、 不可前俯后仰,摇腿跷脚,不可将腿跨在扶手或茶几上。

D、 在上司或客人面前不可双手抱在胸前,不可跷二郎腿,不可抖腿,也不要半躺半坐。

2、 立姿

A、 挺胸、收腹、抬头,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B、 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左手上右手下,保持服务的最佳状态。
C、 女子站立时,双脚成“V”字型,双膝紧靠,脚后跟靠紧。 男子行走双脚跟平行。

D、 站立时不可叉腰,弯腿或手扶柱子、服务台、墙等。

E、 站立时不可手叉在衣服口袋内,不能伸懒腰、弄头发等小动作。

F、 站立时脚不能打拍子,不能三两聚在一起闲聊。

3、 走姿

A、 昂首、挺胸、两臂自然下垂摆动,腿要直。女子走一字步,男子行走双脚跟平行。

B、 行走时不准摇头晃脑、吹口哨、吃零食,不得手叉口袋。

C、 行走时不得奔跑,跳跃,不得在宾客中间穿行。

D、 客过站定,主动让路并点头示意问好。

E、 在走廊内行走,应靠右边,不得用手扶墙。

F、 三人以上要分散行走,不能三五成群同行。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边说边笑或打闹。

四、客房部奖惩条例

(惩处条例)

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暖廊,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宾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中心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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