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 请搜索:
在本月30日前,海口市将评选出10—20家旅游餐饮点作为标杆企业,努力树立海口旅游餐饮企业的良好形象。全市还将开展游客评议活动,餐饮企业在游客就餐时发放《海南省旅游餐饮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游客评议表》并现场填写,以监督各企业加强自身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等。
在11月14日下午召开的海口市旅游餐饮行业创先争优暨海口文明大行动动员大会上,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卢萍公布了海口市餐饮行业贯彻“文明大行动”的具体方案。本月30日前市及4个区在各挑选2—4家的基础上,全市共评选出10—20家旅游餐饮点作为标杆企业进行推广宣传。
这些优秀旅游餐饮点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工商部门注册且正常经营满2年的,主要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馆、农家乐、大排档以及旅游团队接待酒店。同时,标杆企业还必须具备自去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经营亏损及食品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和重大顾客投诉事件,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等条件。此外,相关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未发生过宰杀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
标杆企业|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