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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客人两万元没主动交 宾馆服务员遭“理抹”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一个老实巴交的星级宾馆女服务员,在清理房间时“捡”到了一个装有两万元现金等贵重物品的皮包。在办案民警劝说下,她交出了放在工作柜的皮包。办案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宾馆方也让她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岗位。是捡是偷?受害人和法学界看法不一。昨日,记者采访了事发辖区派出所及相关人士。

  7月12日上午11时许,春熙路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位叫刘蓉(化名)的外地市民7月11日晚在一家星级宾馆入住,退房离开后,发现所带皮包遗失,皮包内装有两万现金、身份证、驾驶证和多张银行卡。她曾返回宾馆寻包,但经理和楼层服务员都否认房间里有包。

  随后,民警来到监控室,并对刘蓉入住过的房间进行搜寻,还对楼层服务员经过的地方、接触过的物件进行认真排查,甚至翻找了垃圾袋。民警发现,除了宾馆服务人员,没有其他人进过该房间。最后,警方办案民警最后将嫌疑人缩小到宾馆服务员。

  民警跟服务员挨个谈话,第一轮谈话后就发现了端倪。“我在跟一位姓张的大姐谈的时候,发现她的表情有点不自然,有几次话到了喉咙口又吞了回去。”而张大姐就是刘蓉退房后收拾房间的服务员。”服务部经理告诉民警,张大姐是宾馆老员工,老实本分,在服务员中口碑挺好。当民警再找她谈心时,张大姐终于承认:“包是我拿的,现在放在工作柜里,我内心挣扎了很久,一时糊涂啊……”

  春熙路派出所考虑到张大姐是初犯,且在调查过程中主动完好无损地交出了皮包,行为不构成犯罪,于是对张大姐进行了批评教育,将其移交宾馆保卫部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失主取得联系。失主说,她认为这不算是“盗窃”。她自身也有责任,将皮包忘在房间。面对两万元,张大姐动心在情理当中。另外,张大姐是初犯,上有老下有小,生活不易,他们赞同派出所的处理决定。昨日下午,宾馆内部人士透露,宾馆方已让她离开岗位。

  法学界观点

  是否属于盗窃?各有看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认为,张大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在此事中,张大姐“捡”包目的是非法占有,并且采取了秘密的方式。而皮包里装有两万元现金,属于“数额巨大”。当然,由于皮包还在工作柜里,并且在调查中张大姐主动承认“捡”包,应视为犯罪中止,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

  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认为,张大姐是否涉嫌盗窃罪,具有很大的争议性。从深圳的梁丽案件、广州的许霆案件来看,人们不能期待在巨额金钱面前人人都有自制行为。如果认为张大姐涉嫌盗窃,那么她将为自己一念之差付出沉重代价。而实际上,从事发全过程看,张大姐实际上并没有将皮包带离宾馆,不构成盗窃。

  本报记者袁勇实习生卢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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