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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原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涉嫌非法集资4.7亿余元,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了其与某政府官员的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假象,伪造了杭州铁路局收据、塑料啤酒瓶生产合同等材料,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王菊凤虚构投资铁路、环保、高速公路、市政府采购等项目,许以高额利息,采用兑付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手段,在社会上大量集资。
王菊凤在经营酒店的同时,以3%-20%的高额利息为饵,非法集资金额达4.77亿元,骗取的款项少部分用于投资兰鑫酒店、购买房产,绝大部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与“六合彩”赌博,赌博累计输掉2703万元。至案发,造成损失1.28亿元。
酒店老板|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