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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洗手间摔断腿 酒店负40%责任?

作者:资讯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近日,上城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吕大妈,60多岁。今年1月28日,她和家人从安徽老家到杭州旅游,入住上城区一家连锁酒店。当晚,吕大妈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走出洗手间,没想到摔了一跤,腿正好磕在洗手间的门槛上,右腿骨折,住进医院,旅游就此泡汤,家人也被迫留在杭州照顾她。

吕大妈把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开庭时,吕大妈说,她是因为酒店的地面过于湿滑才摔倒的,酒店应当负责。

酒店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过错,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在这件事情上没有责任。

酒店坚称,吕大妈入住酒店时,房间干净整洁,一点也不湿。房间里也有酒店设置的警示牌,提醒客人小心地滑。他们还在卫生间里提供了地巾,客人如果有需要,可以铺上地巾防滑。

双方互不退让,也不愿意调解。

法院判决,酒店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1万多元。

酒店为什么有责任?

承办法官:酒店作为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这是酒店的义务。虽然酒店张贴了警示标语,也在马桶下方放置了地巾,但仍然存在问题:地板过滑、一次性拖鞋防滑程度不够……这些在安全性方面有瑕疵的设施,是导致吕大妈摔倒的原因之一。

这些都说明,酒店存在疏于防范的过错,应当对吕大妈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过,吕大妈是成年人,应当知道卫生间的地面容易湿滑,去卫生间走路要格外小心,如果地面真的打湿了也应该想办法弄干。但是,这些事项吕大妈都没有做到,她没有尽到自我保护的义务,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

所以,法院酌情认定,吕大妈负60%的责任,酒店负4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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