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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名酒被盗 酒店愿赔一半损失

作者:资讯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周亚强逯望一)2月17日下午,刚从泸州某酒店退房的刘先生,突然发现他停在酒店停车场内的车被砸,车内4瓶茅台酒、1瓶红花郎酒被盗。刘先生于16日晚入住该酒店,在保安指挥下,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内。
  “真倒霉,那几瓶酒价值9000元啊。”刘先生认为,到酒店住宿,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车窗被砸、物品被盗,酒店对此应该负全责。
  而酒店经理朱德裕也证实,监控器上的画面显示,刘先生车内物品被盗时间是在凌晨5点。谈及赔付一事时,朱德裕认为,酒店方面不知道刘先生的车内究竟有多少物品被盗,停车场内也不收费,并且刘先生没有按照规定,把贵重物品寄存到酒店前台,“酒店只愿赔付刘先生一半的损失。”
  对此,律师冯骏表示,要确定刘先生的损失由谁来承担,首先要明确刘先生和酒店是否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
  冯骏说,在这起事件中,刘先生停车的地方是酒店专用停车场,酒店对刘先生的车有随附保管义务,因而酒店与刘先生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这个保管合同关系不收费也一样成立,所以酒店在这起事件中,负有看管不力的责任,应该对刘先生的损失进行赔付。”
  反之,如果酒店有声明:该停车场是临时停车场,不负责看管车辆。那么酒店就不会与刘先生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而刘先生没有证据证明他究竟损失了多少物品,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酒店方提出双方各负担一半的损失较为合理。
  目前,当地警方已就此事介入调查。
  作者:周亚强逯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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