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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工作标准

作者:酒店管理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第一条. 凡是上岗的服务员,要求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合乎俱乐部的要求。

第二条. 文明礼貌,语言规范,亲切热情,主动迎宾。

第三条. 上班时禁止闲聊,大声喧哗,打瞌睡,吃零食,接打私人电话或办其他私事。

第四条. 做好个人卫生,制服干净整齐,保持饱满的精神面貌。

第五条. 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按客房服务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宾客迎送和客房的整理工作。

第六条. 服务员要掌握住客情况,确保住宿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 按客房清洁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客房责任区的日常清洁工作.责任区内的卫生应随时清理,做到清洁卫生无死角。

第八条. 按照家具摆放要求做好摆放,对损坏或需维修项目,要及时报告和维修,保证各种灯具的完好。

第九条. 客人退房时,要认真清点客房内各种物品,发现不足应及时补齐。

第十条. 进入有客人入住的房间,首先要轻敲门三次,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为客人服务要机敏勤快,及时提供各种服务,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

第十二条. 服务员在客人入住后,要随时与各部门尤其是总台取得联系,掌握客人的活动情况,避免跑单。

第十三条. 客人退房时要及时查房,发现有遗留或遗弃的物品要及时上交。

第十四条. 保持客房门把手,门锁,门牌号的完好,整洁,无污迹.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客用供应品,定期定额管理.

第十六条.服务员不得在客房内使用各各种客用品或私自留宿他人。

第十七条.未经总台允许,服务员不得私串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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