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员工证和工牌:
1、每位员工应随身佩带酒店发给的员工工牌。员工出入酒店、领取物品、入住员工宿舍,须出示员工证。部门主管及人事、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2、员工在酒店范围内必须在制服左襟上方佩带工牌。
3、员工证及工牌因使用时间长而自然损坏的可到人力综合办免费换领,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向人力综合办报告并办理缴费手续后补领。员工离职时须将证件、工牌交回人力综合办。
五)打卡:
1、酒店所有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时打卡。分时上班的员工均须按上班时间分段打卡。
2、代人、托人打卡均属违反店规行为,将受纪律处分。员工应预备好更换制服的时间,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六)员工更衣柜:
1、 员工有责任保持衣柜整洁。衣柜内只限于存放制服及上班必须用品。
2、更衣柜钥匙须妥善保管,遗失须报人力综合办缴费补领;若擅自弄开以致毁坏,则须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 衣柜必须锁闭,员工不准私自加锁、换锁或将钥匙交他人使用。4、 员工离职时,必须清理衣柜并将锁匙交回人力综合办。
七)制服:
1、 酒店全体员工均配发制服并收取相应的制服押金,员工凭人力综合办通知领取制服。
2、制服属酒店财物、须妥善保管。员工有责任爱护制服,并保持衣着整洁。
3、 未经许可,员工不得在酒店范围外着制服。
4、 员工离职时须将制服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则需负责赔偿。
5、 员工因制服使用期限到期、调职、升职、降职等需要换制服的,需先将旧制服交回后方可到人力综合办领取新的制服。
八)外来探访:
1、上班时间,酒店谢绝员工一切亲友到酒店探访,员工工作时间不 得接待亲友。
2、员工不得使用办公电话作私人谈话。
3、员工外来电话,总机一律不予以接转,急事可转到人力综合办。
九)告示栏:
1、 员工应经常注意阅读及执行在员工告示栏上的布告和规定。2、 员工布告栏由人力综合办管理,员工不可擅自张贴任何通告, 亦严禁涂污及撕毁任何布告、通告。
十)携物离店:
所有员工下班离开酒店前,须主动将个人提包、手袋交门卫检查,将酒店任何物品带离酒店,必须持有放行条。门卫有权随时查核员工带离的物品。主管、经理、总经理均需执行此规定
十一)爱护环境、维护秩序:
1、 员工如因疏忽而损坏酒店财物,酒店可根据该物之价值,要求员工作相应的赔偿,如因有意或违纪而导致损坏酒店财物,则按该物价值的2-5倍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2、 如员工在酒店内盗窃任何物品,无论物品属于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一律按该物价值罚款5-10倍,并予以开除,性质严重移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 在酒店范围内拾获任何物品,应立即上交部门负责人,由酒店相关部门负责处置安排。
4、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向窗外丢弃任何东西,不向下水道倒茶叶等易堵物品,随手拾捡地面废弃物。
十二)劳动保护:
1、 如遇员工当班时受伤,必须立即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告,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处理。
2、 为保障员工本人及他人的安全,如发现任何可引致意外事故的情况须立即向部门主管或安保礼宾部报告。
十三)顾客投诉:
所有员工必须专心听取顾客的投诉。若投诉事件要急切处理,又超越员工本人权力时,应立即通知大堂副理或部门主管解决;或记下顾客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投诉详情,对顾客指出不妥善的地方要表示感谢,并致歉,然后立即转知部门主管,不得辩解。
酒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