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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尊·城上城花园酒店酒店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作者:姬朋国
四、奖惩制度
一)表彰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由部门上报个人事迹经人力综合办考核后呈报酒店经理办公会审批,公司予以表彰或现金奖励100-1000元,并作为评优、转正、升职、外派培训的重要依据条件。
1、 对提高酒店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重大成效者。
2、 在酒店服务工作中自觉奉献,成绩显著者。
3、 多次赢得客人表扬者。
4、 为保护酒店财产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5、 历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6、 拾金不昧者。
7、 在行业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8、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使酒店避免重大损失者。
9、 在其它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二)处罚制度
A、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警告批评
1、不使用员工楼梯通道,乘搭客用电梯者;
2、发现果皮、烟头、纸屑等小型废弃物品不主动拾拣清理者;
3、上下班不打卡,不佩戴工牌者;
4、上班时间不修边幅、不符合着装要求者;
5、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嚼口香糖者;
6、当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与他人嬉戏打闹,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发现公物受损,既不主动修缮又不上报者;
8、拒绝酒店安保负责人检查手袋、包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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