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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陈玉芬 近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盗窃罪的某酒店服务生易某,因盗刷客人银行卡7500元,被南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9月1日,被害人胡某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某酒店吃完饭后,拿出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交给该酒店服务员易某刷卡买单。被告人易某趁机偷看到银行卡密码,并趁胡某到前台打小票时,偷偷将该银行卡拿到就近的中国银行柜员机上,分三次取走人民币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