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 请搜索:
近日,县人民法院因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5月8日凌晨2点,玉城街道某酒店门口驶进一辆黑色轿车,几个男子纷纷下车,迅速拿起石头疯狂砸向该酒店大门。闻讯赶来的酒店保安为阻止其砸酒店也被殴打受伤。
这可不是演电影,而是几个醉汉发酒疯所上演的一场闹剧。而林某和周某就是其中的参与者。
林某,玉环人,初中文化,无业。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于2004年6月刑满释放。
周某,绰号“阿标”,江西人。同样是初中文化无业的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07年6月刑满释放。
两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5月8日晚在我县一家酒吧喝酒聊天,一高兴喝高了,林某骨子里的坏主意也蹦了出来,他提议去砸酒店寻找刺激感,没想到这个馊主意得到了几个酒友的一致赞成。至于选哪家酒店为袭击目标,抓阄决定。随后,喝过头的林某、周某伙同“阿春”、“阿兵”(均另案处理)等人驾车来到该酒店上演了开头那一幕。
5月13日凌晨,周某在玉城街道一家拉面馆内被抓获。6月22日,林某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为了寻找刺激感疯狂砸酒店,林某、周某为这个荒唐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