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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俊华 实习生吴阿娉)酒店收银员交上营业款,4天后财务通知她少了1万元,要求其全额赔付。昨日,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协议。
22岁的小张在武昌紫阳路某酒店做收银员,该酒店要求收银员每天将自己收的款打包贴上封条签名,然后上交酒店负责人,收银员不得点款。次日,财务再来核对营业额和营业款。上月26日晚,小张封好当日的营业款上交,次日拆封点款为13650元。前日,酒店突然通知她,经核对当日营业额应为23650元,小张上交的营业款差1万元。酒店在反复核对后,要求小张赔付差额。
昨日,双方在酒店内协商。小张认为,收银台除她以外,还有营业员可能接触钱款,交款后4天,酒店才告知她差钱,且当日收银录像已被覆盖,她无法接受酒店令她赔偿的要求。而酒店财务部负责人则称,营业额与营业款出现差额,按财务制度,应由当班收银员赔偿。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得知,企业财务流程应遵循钱款当面点清的原则。该纠纷中,小张对短款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酒店对收银流程的安全监管和交接也存在一定漏洞。
目前,酒店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小张承担责任。
营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