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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萧法)杭州萧山某一酒店保安看着旅客遗忘的旅行箱一直存放在酒店总台处无人认领,于是和女儿合谋,将它冒领走。6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修海、张雪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未被追回的赃物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23日晚上,杭州萧山新塘华田假日酒店保安人员张修海在该酒店值班巡逻时,发现旅客刘某遗忘在该酒店总台旁的1只旅行箱,遂让总台服务员保管该旅行箱。
次日凌晨,张修海经与女儿被告人张雪珍合谋,由张雪珍冒充该旅行箱主人从总台服务员处将该旅行箱领走。该旅行箱内有金器等物一批,共计价值57260.25元。
案发后,该批金器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刘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修海、张雪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