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资料 请搜索:
4月29日晚上,在宁国市城区一宾馆发生了一起伤人案件。23岁的小伙子徐立新(化名)没带身份证,却坚持要求入住,被前台服务员拒绝之后,恼羞成怒竟然抡起酒瓶朝服务员砸去。
无证住店被拒竟打人
4月29日20时许,徐立新带着女友尚华(化名)来到宁国市城区的一家宾馆,准备住宿。“请你也出示一下身份证,我们需要登记。”在登记完尚华的身份信息之后,前台服务员李铭要求徐立新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
“我没带身份证,登记了我女友的证件,不就行了么?”徐立新认为服务员是在故意刁难他,情绪有点激动。“那不行,按照规定,你没证件的话,是不能入住宾馆的。”一听服务员说不让自己住,徐立新顿时恼羞成怒,拿起烟灰缸就砸向吧台,又砸中李某的左前臂。
“你发火也还是不能让你入住的。”见徐立新这样生气,李铭本想耐心解释,可徐立新根本不听,二话不说就冲进吧台朝李铭的腹部踢去。周围的人一下子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之间徐立新又在吧台上操起一个酒瓶砸到李铭的头部。
一时冲动换来十天拘留
李铭赶紧拿起电话报警,辖区西津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赶到该宾馆。很快,徐立新就被几位民警控制。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他对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介绍,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后才可住宿;若没带身份证原件,宾馆有权拒绝为客人办理入住手续。警方调查了解到,徐立新是庐江县石头镇同心村人;前台服务员李铭被打后身体多处轻微伤。
鉴于徐立新伤害他人的情节恶劣,当晚他就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杨开明 本报记者 方佳伟
服务员|无证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