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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 林阿红 通讯员 陈国树 李剑军)公司无端多了19万余元的亏空。公司一查下去,才发现竟然是公司内部员工“搞鬼”。近日,韩某因犯下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被湖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3个月。
去年6月至8月间,韩某利用担任厦门某酒店餐厅部领班、可在厦门某大型商场以公司名义签名挂账购物的便利,私自购买“诺基亚”手机、电脑等大量物品,价值合计19.2万元,后未将该些物品交由公司签收入库,而是私自转卖。得来的钱被他就挥霍一空。
韩某慌乱了:如何弥补公司的财务漏洞?去年7月9日,韩某与厦门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骗得潘某委托该公司出租的一辆价值约7.1万元的“起亚”轿车,然后将该车辆抵押给刘某,得到借款7万元。
去年8月7日,韩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得兰某委托厦门某汽车服务公司出租的一辆价值约9.9万的“轩逸”轿车,后于8月底又将该车辆向刘某抵押借款3万元。之后,韩某逃离厦门。
在10月13日,韩某在三明一家宾馆被警方抓获归案,后羁押于三明市沙县看守所;同月15日,湖里警方将韩某押解回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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