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炜青 实习生 纪佳音)2月28日,向先生求助,希望7天连锁酒店赔偿因服务员退错房间而带来的损失。
2月24日,向先生带朋友入住7天连锁酒店,开房两间,一间为706,一间为708。
26日凌晨2时,向先生回酒店时,发现706房有客人。“我找到服务台,服务员称‘给客人开错房了’。”向先生说,当晚他另行找了酒店入住。第二天上午,他发现自己留在706室、价值12000元的GPS导航仪不翼而飞。
昨日上午,7天连锁酒店店长王钢说:退错房一事属实。酒店的处理是:当班经理除名,当班服务员扣罚半个月工资、奖金;退还向先生3天房钱,并赠送两天房,但向先生不同意,要求赔偿5千元。
王店长说:“财物损失超过一万元,我们已经向泰山派出所报案。”目前,泰山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
客人丢财物,酒店该承担多少责任?
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刘漫江认为:酒店出错,应该赔偿客人相关损失,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多少,由双方协商,但消费者也不宜开价太高;至于丢失财物一事是否属实,金额多少,应由公安部门核查;然后再按照损失金额由酒店赔偿。
用餐被盗包该怎么赔?
本报讯(记者 郑炜青 实习生 纪佳音)2月26日下午5时50分许,曹女士来到一豆浆店就餐。在用餐过程中,她的背包被盗,该店提供的监控录像表明,行窃者是坐在她对门的3名男子。
曹女士告诉记者,她丢失的除现金2000元外,还有商场现金购物卡、理发卡、身份证,驾驶证、借记卡,银行卡两张、存折3张,再加一大串钥匙。
为了补办身份证、银行卡挂失、配钥匙,曹女士花费现金两百余元。在协调时,她向市消委会出示了相关单据。
28日,经市消委会协调,商家同意赔偿曹女士现金两百元,再加该店两百元消费券,双方达成和解。
餐馆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责任吗?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消费者的其他损失,在公安破案前,确实难以证实,所以只能由商家予以适当补偿,“这类消费纠纷案比较多,但往往因为难以对财产损失进行核实,最后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难点。”
[稿源:株洲晚报]
[作者:记者 郑炜青 实习生 纪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