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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安利平)昨晚8时许,兰先生郁闷地踏上回西昌的火车。原来,前日凌晨3时许,单位组团到三亚旅游回程途经成都时,入住双桥路某酒店3楼客房。前日清晨6时许,兰先生发现装现金和重要物品的包包不翼而飞。此时,3楼另外一间客房的同事也发现被盗。
兰先生和被盗的同事清点发现,除了3000多元现金外,照相机、从三亚带回的贵重物品也被偷走,损失约2万元。事发后,他们和酒店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开始酒店方答应赔偿50%,后来提升为70%,但仅限于口头协商。兰先生说,后来酒店方又改口,“质疑我们的损失。”
酒店方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有这回事,但是需走法律途径解决。兰先生说,他们要急着回去上班,但是会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安利平
被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