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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山先生入住丰台一家酒店,不想被突然断裂的洗漱面盆划伤脚部,事后,山先生将该酒店诉至法院。昨天(15日),丰台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山先生各项损失4000余元。
山先生起诉称,2009年11月27日凌晨,他和朋友一起入住丰台区的一家连锁酒店。早上8点25分左右,山先生起床去卫生间洗漱,山先生的两臂自然搭在洗漱面盆上洗脸时,该陶瓷洗漱面盆突然从中间断裂,掉落的陶瓷将山先生划伤,右脚被碎片扎了一段5厘米左右长的深痕,左脚轻微划破。酒店得知此事后,立即将山先生送到医院治疗,右脚缝了5针。
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酒店赔偿山先生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4201.5元。(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