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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酒店摔成骨折 酒店赔偿顾客4000元

作者:新闻中心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日前,刘女士向本报投诉位于井冈山大道225号的南昌龙图商务酒店。

  据刘女士介绍,7月23日,她和同伴在该酒店开了一间房。次日早上7时许,她在浴室门口突然摔倒导致右脚膝盖骨处受伤。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膝盖骨骨折。刘女士认为,客房地砖和客房所提供的拖鞋鞋底都没有防滑功能,因此导致其滑倒摔伤。但酒店方却认为是刘女士自己不慎跌倒,与酒店设施无关。

  当天,双方协商无果。“原本我们24日就要离开南昌的,就因为受伤了不得不再住一晚等酒店给个说法。”刘女士和同事打算第二天上午再找酒店负责人商议。可酒店对此不闻不问。

  27日上午,刘女士的同事将情况反映到当地的工商部门。10时许,工商执法人员赶来酒店。中午12时许,酒店负责人才赶到现场,双方遂当面坐下来商量。下午3时许,刘女士致电记者称,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酒店负责人作出让步,答应一次性给刘女士4000元作为赔偿,并承诺将在房间内设置警示牌以提醒顾客更换客房拖鞋。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认为,酒店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设施环境,如地砖具备防滑功能,且铺设规范,酒店则无责;如地砖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不具备防滑功能,由此导致消费者摔伤,消费者则有权向酒店索要医药费及其他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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