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多家著名单位共同参与、组织、策划的一场大型演唱会,众明星在协议酒店吃住消费一番后人去楼空,剩下6万多元餐费和房间费无人埋单。如今已近两年,酒店多次催要依然无果,无奈诉诸法庭。雁塔区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开庭审理此案。
两年前的消费现在还没埋单
大腕如云、星光闪耀,2008年10月,一场名为“CCTV-6电影之歌唱响西影/超英之夜大型情景演唱会”在西安举办。
据原告颐和宫大酒店诉称,由西部电影集团公司、陕西超英美容化妆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中艺领秀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大会组委会与其签订了明星指定酒店合作合同书,约定颐和宫大酒店在得到相关宣传支持的同时,免费为演唱会组委会提供一定数量的组委会导演、管理团队、明星等相关人员酒店客房,享受六折餐饮消费。但超出房间数量部分按每间客房每天300元结算。
合同签订后,颐和宫大酒店严格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然而,演唱会组委会在演唱会后却迟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其拖欠的房费及餐饮消费欠款64814.82元。颐和宫大酒店曾多次与三家单位联系协议此事,但三家单位却均推诿不愿承担该笔费用。
法庭上原告被告各执一词
无奈之下,颐和宫大酒店向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现场,西影公司和超英公司各自派出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北京中艺领秀公司却无人到庭。
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颐和宫大酒店代理人称到庭的两被告单位均应承担未付款项的埋单义务,但是西影公司和超英公司代理人均认为与颐和宫大酒店签订合同的是演唱会组委会,酒店应起诉组委会才对,仅仅作为该次活动的参与者,他们已经结清了各自应当承担和支付的费用。
大型演艺活动吃霸王餐成潜规则?
据原告颐和宫大酒店代理人赵彦松称,目前大型演艺活动吃霸王餐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几成潜规则。因为许多大型演艺活动常常由多家单位共同参与承办,其中许多合作关系是相当松散和临时性的,由于事先协议的不全面或者事中协调工作不到位,往往出现临时产生额外费用无人埋单,各承办单位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而被吃霸王餐的单位也常常是吃哑巴亏算了。
昨天上午的庭审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由于相关证据不到位,法庭决定休庭改日再审。 (记者 陈新 实习生 解湘)
霸王餐|西安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