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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晚报)记者 张婧 报道:记者昨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卫生部关于实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标准与要求,经住宿场所单位自查申报,市卫生局量化分级指导小组进行现场验收、审定,评定A级住宿业场所单位17家,B级13家,C级200家。
据悉,公共场所卫生分为A、B、C三级,A级为卫生质量优秀,卫生安全风险度低;B级为卫生质量良好,卫生安全风险度较低;C级为卫生质量基本合格。
据了解,17家A级住宿业场所分别为(排名不分先后)荣华宾馆、琳琅轩大酒店、皇冠国际商旅酒店、泓晟宾馆、金穗大酒店、十堰市紫荆花君悦国际大酒店、茅箭宾馆、太和饭庄、车城明珠大酒店、十堰市龙安大酒店、美乐宾馆、阳春三月商务宾馆、紫荆花宏正大酒店、十堰市友谊宾馆、金秋十月大酒店、堰丰宾馆、十堰市燕良大酒店。
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