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EN:何时做?——开夜床时间:兼论“开夜床”Vs“开早床”之辨
什么时间提供夜床服务最恰当?要知道,无打扰的夜床服务才会受客人欢迎。
1、标准确定。任何酒店无论服务怎样个性化都必须有其标准规范之,夜床服务也是如此。一般可规定“每天17:00-21:00”(《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关于开夜床时间的表述)提供开夜床服务。
2、因时不同。根据季节的变化因时而异,相应调整时间。如设定“冬天17:00、夏天18:00开始提供夜床服务”。
3、因人不同。如:因某些客人口头要求随时优先提供夜床服务;有“请勿打扰”牌的客人需在门下(或门把手上)放置开床卡片;
4、因事不同。根据不同的房态选择合适的时间提供夜床服务。如,对于预定将到(17:00后到店)的“预抵房”除保证并保持其OK房状态外,还应做房时即同时开好夜床,以迎接预定客人的到来;而不是等预定客人抵店进房后再进行夜床服务(这样显然会打扰客人,影响客人休息),甚至于有的酒店对于此类17:00(或更晚以后)预定到店的客人反而极易疏忽大意而忘记提供夜床服务(除非客人提出)。
5、除刚入住的房间,晚上22:30后一般不提供开夜床服务,以免影响客人休息。
传统的酒店开夜床时间规定的是夜床必须“晚上”开,从“夜床”的字面意思上也看得出,这是做酒店客房的人都知道的,但是此规定真的是完全站在客人立场上提供的服务吗?难道从来没有客人或酒店人质疑吗?如果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及个性化,再有特色的夜床服务也会随着夜幕降临而黯然失色。事实上,在实践中就有酒店的服务员提出在晚上才给客人提供开夜床服务经常会打扰一些想早睡的客人,对此认为应该在清洁完房间之时就同时为客人做好夜床服务。
另一方面,为什么只有“夜床”服务,没有“早床”服务呢?酒店之所以出现夜床服务,原本也是为了体现酒店的服务档次,然而随着商务客人市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客人不仅仅是因为旅游而出行,更多的是商务或公务客人。这类客人往往在白天入住酒店,且因为时间对他们很宝贵,所以会抓紧时间休憩一会,一旦下榻,第一件事情也许是找拖鞋并准备躺在床上休息一会。但是在绝大多数的酒店(其中不乏高星级酒店)的客房里此时出现的场景却是:因为酒店严格遵循晚上才开夜床的规定,致使此时客人需要服务的时候反而没有得到服务,只能自己解决(到处找拖鞋或自己拆开拖鞋外包装)。因为夜床是晚上才开,所以绝大多数的酒店的拖鞋不是“藏”在衣橱里很难找到,就是在床头柜下还没有启封。到了晚上开夜床的时候客人已经穿好拖鞋、床已经被他自己开好,此时夜床服务中最基本、最核心的环节都已经被客人做了,我们的服务还谈得上及时和有效吗?还谈得上满足客人的真实需求吗?
到底是开夜床还是开早床?笔者在此不妨大胆建议,一般情形下,保留夜床服务的同时,创造性的增设开早床服务,“开早床服务就是在传统的做床后增加开床这个程序以保证OK房状态是一个能使客人进房后可以直接上床休息的状态”(笔者语)。在此基础上,开夜床服务的流程和程序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简化,最主要的是取消开夜床服务中的开夜床这个过程。服务员每晚在开夜床时,做完全部的夜床后,除保证预定将到房也做好提前开夜床的基础上,需另外预开5-10间房间的夜床(根据所在酒店的晚上到店客人人数的经验数字而定),这样保证了晚上陆续到店的未预定客人也可以享受无打扰的夜床服务(No- interrupt turn-down service)。
■ WHOM:给谁做?——因房而异,不同房态需提供不同的夜床服务
夜床服务报告单上的房态一般可标为“V—空房、O—走客房、I—住客房、X—维修房、R—预抵房、LONG—长住户、H—保留房、DND—请勿打扰、VIP—贵宾、G/I—客人在房间、EXBD—加床”等,不同的房态对应的夜床服务笔者建议如下:
V—空房:在一定数量的OK房中,可以预开5-10间房间的夜床(根据所在酒店的晚上到店客人人数的经验数字而定),这样保证了晚上陆续到店的未预定客人也可以享受无打扰的夜床服务。
O—走客房、X—维修房:不需要开夜床。
I—住客房:一般客人常规夜床服务,重点客人专人(专职管家或管理人员)夜床服务。注意观察房间和核对住店客人名单,住一个客人只开一床,如住两个客人应开两张床。
R—预抵房:此类房间直接开好夜床欢迎客人的到来而不是客人到店才做夜床。此时的OK房标准中多了一条“已经开好夜床”。
LONG—长住户:根据酒店与其签订的长住户协议里关于客房服务的相应细节要求选择是否提供夜床服务或是简化的夜床服务。注意,不同的长住户因为协议不尽一样,故是否提供夜床服务、如何服务,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方能进行判断。
H—保留房(Hold):暂不开夜床,随时接受工作指令提供服务。
DND—请勿打扰:如挂DND的房间应将服务通知单(“开床卡片”)从门下塞入,并在工作表(夜床服务报告单)上登记,同时随时关注该房间的房态。此时切忌打工作电话进客人房间询问是否可以进行夜床服务。
VIP—贵宾:根据VIP等级及VIP接待标准,相应升级夜床服务标准,专人(专职管家或管理人员)夜床服务,在细节方面予以个性化以体现接待规格和服务水准。
G/I—客人在房间:拨打工作电话或敲门,询问客人可否即刻当面进行夜床服务。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EXBD—加床:与常规夜床服务标准规范一致。只需在工作表(夜床服务报告单)上登记注明EXBD(加床),并提供相对应的客用品配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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