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重房之后
某晚八时,总台开重房。将刚出租的1311房又安排给了住店的日本客人上阪和庆,客人进房后没有发现已有人入住,将行李放下,大衣挂在衣橱内去餐厅用餐。总台发现开重房后没有及时汇报,在餐厅找到了上阪和庆,将他的房间换至1511并答应客人由行李员帮客人把行李拿至1511。行李员只拿了客人的行李,却将大衣留在了1311房,待第二天中午客人离店时发现大衣不见,再去1311房寻找时,已没有,原1311房客人也已离店。客人认为是酒店排房和换房的两次失误造成了大衣的遗失,向酒店投诉要求给予赔偿。
点评:
客人反映属实。开重房本是登记员不该犯的错误,而在发现开重房后,只让行李员一人至房间搬运客人行李,也属程序错误,因行李员根据无法辨别房间内行李是属于哪一位客人的。事后,总台又未执行与客人确认行李的程序,故此事由接待员负完全责任。赔偿客人物品遗失费用的一千元由该开重房的接待员承担。部门对于该员工进行考核。教训是:酒店员工在对客服务时应严按照程序操作,并站在客人的角度,想客人所想,提供细心、周到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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