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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酒店员工手册全套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31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星级酒店员工手册

二, 入职与离职
(一) 员工入职前必须通过由酒店安排的健康检查.体检费先由个人垫付,工作满半年时由酒
店报销.
(二) 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向人力资源部出示所需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合同期一般为1
年,试用期一般为1 个月,最长不超过3 个月.
(三) 离职
1.合同期满
双方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在书面通知送达后
7 天内,任何一方不予回复,即作自动放弃并由另一方无可争议地决定是否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应在截止日后的7 日内办妥离职手续及失业登记手续,逾期视为
自动放弃失业金.
2.辞职
按劳动合同规定,辞职须交纳违约金.应提前30 天(试用期提前7 天)向酒店提
交书面申请.收到酒店《辞职批准通知》书后,7 天内办妥离职手续.
3.辞退
因严重违纪等原因,须在收到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违纪处理通知书》后7 天内办妥
离职手续及失业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失业金.
4.离职手续
接到《离职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办妥交接和其他手续,留下酒店的所有财产
和物品离店.
四,职位的调动与升降
(一) 调动
由于工作需要及条件改变等原因,店方进行职位或职务调动(含交叉培训),员工应当
服从.员工要求调动,必须先向现任上司提出申请,店方应给予正式答复.
(二) 升降职
职位的升降是依据有关奖励和惩罚条例及以下四个方面来确定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
专业水平,协调能力.
五,奖励与惩罚
(一) 奖励
1. 对优质服务者应按《优质服务者评选及其待遇的规定》办理.
2. 对有突出实用技能者,除安排应有的岗位或职位外,还应给予"技术津贴".
3. 对日常工作表现好的员工可以在月薪分配时给予奖励.
4. 对下列人与事应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其中包括表彰,奖金,旅游,培训,招待或庆
贺等: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
事件;
(3) 对维护社会公德和秩序的义勇或助人行为;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者;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人和事.
(三) 过失处分
过失处分分为: 口头警告
书面警告
最后警告
解聘(解除合同)
1. 造成客人不满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第一次解聘)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第一次解聘)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第一次解聘)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第一次解聘)
(5)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6) 欺骗或骚扰客人(第一次解聘)
(7) 客人投诉(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再有解聘)
2. 工作马虎能力不足
(1) 工作推委,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财产损失或客人投诉(第
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再有解聘)
(2) 上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麻将,看电视等(第一次最后
警告,再有解聘)
(3) 酒后上班(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4)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第一次解聘)
3.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 未经许可使用客人设施,如客人出入口,客用电梯,休息室或餐厅(第一次
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2) 未经许可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第一次最后警告,
再有解聘)
(3)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
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4)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客房(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第一次解聘)
丢失酒店万能钥匙(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4. 对酒店或客人造成损失
(1)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2) 故意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3) 毁坏酒店,客人或员工的财物(第一次解聘)
(4)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5)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第一次解聘)
5.个人仪容仪表,更衣橱及制服
(1)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
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2) 不遵守员工更衣室规定(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
告,再有解聘)
(3)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如工作时不配戴名牌(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
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6.迟到/旷工
(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在警告,第三次最后警
告,再有解聘)
(2) 无故迟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4)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5)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6) 工作时干私活(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7)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两日(第一次解聘)
7.态度/礼貌
(1)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2) 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3) 未经许可在酒店使用私人寻呼机,电话等(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
第三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4)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第一次最后警告,再有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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