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员工辞职: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周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
2、酒店员工在合同期内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经理和总办批准后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员,须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1)向所在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清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钱财,帐目。事宜等;(2)到财务部结清所有财务帐务;(3)到保安部办理手续;(4)到总办办理《员工手册》,员工宿舍,工号牌,制服等的退还手续。
4、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要以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酒店有权要求其返回工作岗位,并责令其补偿所造成的损失。
5、如属在职培训或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须参照培训协议书赔偿酒店所造成的损失。
6、一般员工辞职的由总办批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部门文员,技术工种,外聘人员辞职的由总经理批准。
7、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辞职审批权限相一致。
六、解聘、辞退: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酒店岗位要求时,酒店有权给予辞退和不发放任何补偿金。
2、员工在职期间如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及酒店其他规章制度的,按规定随时无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劝退,开除者将不予任何补偿金,如严重损坏酒店利益的,酒店将保留法律上追回损失的权利。
3、凡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员工一律开除。
4、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员工,在酒店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依然无法工作的,酒店将根据员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发放补偿金。
5、酒店因经营情况需要裁员时,总办将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或增发30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6、各部门给予员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的,因填写《处罚通知单》,并经被解聘辞退人员的确认签字,说明理由报总办,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由于酒店经营情况而需要裁员时被解聘的,员工的岗位培训费全部退还;由于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者酒店其他规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开除的员工,岗位培训费一律不予退还;岗位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的,酒店将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岗位培训费。
8、按规定可退还员工的岗位培训费的审批权限和解聘,辞退审批权限相一致。
七、人事变动程序:
1、新员工试用期满定级,降级,升级,调动工资的岗位级别都将随人事而变动。
2、任何形式的变动,都要填写《人事变动通知书》和《考情表》,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总办备案。
3、人事变动审批权限:员工定级初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审批;员工定级初以上,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越级定级、特殊工种定级,由部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审批。
人事管理制度
——考勤规定
工作时间:
酒店每年365天营业,每天24小时营业。
员工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每月享有休息日两天,实行轮休制度。
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工作班次,不向某一员工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员工按照部门制定的工作排班表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加班、加点和积休、调休
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来上班的时间。加点是指因工作量太多不能按时完成的而超过的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因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但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在工作时间结束后继续完成的,不可视为加班。
加班、加点都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否则不予计算,各部门应尽力做好劳动力的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加班、加点原则上按照等量时间安排补休,且应在此30天内补休完成。但因无法安排补休,员工加班一天,员工按日工资100%比例支付;国家法定日加班,按日工资200%支付;加点按月累计计算,当月累计不到4小时不予计算;当月累计4小时按日工资半天计算,以此类推。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及时填写加班、加点统计表,写明时间、姓名、天数、点数、原因,于每月底造表由部门经理签字交由总办审批。
员工的确有原因需要积休、调休的,各部门经理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决定是否同意其积休或者调休。积休、调休原则上不可以超月份进行。
考勤制度:
除另行规定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进行打卡制度,记录卡片即为员工的个人考勤记录,是薪酬计算的正确依据。
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