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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15. 金黄粉(禁用)

  也称:二号红,工业化学名称:磺酸苯基—7偶氮萘酚,是一种有毒性的工业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金黄粉,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卤制品等食品中添色、着色。
  16. 洗衣粉(禁用)

  主要成份为1、表面活性:就是人类使用了几百年的肥皂(高级脂肪酸钠)。2、软水剂:又称金属络合剂。3、碱剂。4、漂白剂。5、酶:是一种专一性的生物催化剂。6、荧光增白剂。7、羧甲基纤维素(CMC)8、香精、色素。9、填充剂,主要是硫酸钠。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油条、油饼、包子、馒头及牛血等米面制品和血制品中膨酥、增大、定型。

  17. 医用石膏(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制作豆腐,节约成本,增加凝固。

  18. 格列甲嗪(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19. 格列奇特(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0. 格列本脲(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1. 苯乙双胍(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2. 溴酸钾(禁用)

  是一种氧化剂、试剂,为致癌物。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小麦粉、面粉及其它面制品中增白、强筋、膨松。

  23. 乌洛托品(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六亚甲基四胺或六甲四胺,又名促进剂H,能分解出甲醛。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乌洛托品,不法商贩将其用于腐竹、米线等食品中防腐、防臭。

  24. 敌百虫(禁用)

  是一种剧毒有机磷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干海产品等水产品中防腐、防臭。

  25. 敌敌畏(禁用)

  是一种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敌敌畏,不法商贩将其用于火腿、牛干巴等腊肉、腌干肉和海产品、食醋中防腐、防臭和提味。
 26. 3911(禁用)

  是一种剧毒农药。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用于韭菜、蒜等蔬菜上灌根,使其长得肥厚、叶宽、个长、色深、保鲜有卖相。

  27. 乙稀利(禁用)

  又名:催红素,一种有害的化学品。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吃了“乙烯利”残留的食品,会干扰人的内分泌系统,也会对肝脏造成直接的损害。不法种植户在未成熟的桃子、山楂、葡萄、草莓、西瓜、弥猴桃、荔枝和西红柿等水果、蔬菜上喷施使用,使水果、蔬菜非自然提前变红或者“成熟”,达到提前上市,也达到膨大、催红、催熟的目的。

  28. 赤霉素(禁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在桃子、山楂、葡萄、草莓、西瓜、弥猴桃、荔枝和西红柿等水果、蔬菜上喷施使用,以达到膨大、催红、催熟、增产的目的。

  29. 无根水(禁用)

  无根水是不法商贩用“特效黄豆激素”、“特效无根绿豆营养素”、“植物生长调节剂”、“8503AB,”等农药范畴的农肥激素混兑加工豆芽的“肥水”统称。使加工的豆芽粗大、无根或少根有卖相。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无根水。

  30. 氨水(禁用)

  是氨溶于水得到的水溶液,它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也是化学实验中常用的试剂。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浸泡、腌泡水果、蔬菜防腐、防烂,加工果干蜜饯及腌泡菜等食品。
  31. 瘦肉精(禁用)

  工业化学名称:盐酸克伦特罗,又名:沙丁胺醇,是一种肾上腺类受体神经兴奋剂。人食用了含“瘦肉精”的肉和内脏,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加快,甚至心脏骤停致死的情况,特别对有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危害更大,会造成群体性的恶性食物中毒事故。国家禁止在生猪饲养中添加和使用。一些不法生猪饲养户为使商品猪多长瘦肉少长脂肪,在饲料中添施“瘦肉精”能促进猪的骨骼肌(瘦肉)蛋白质合成和减少脂肪沉积,瘦肉率可明显增加,促使育肥猪在生长的蛋白质合成,脂肪转换和分解过程中谋求猪肉瘦肉率的提高,使猪少吃饲料,加快出栏,从而达到降低饲养成本,增加猪肉瘦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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