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正、实习生潘路瑶报道: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2月20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餐饮服务单位10桌以上,农村5桌以上聚餐要备案,同时,违法添加非食物物质或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将被从重查处。
多举措确保“两节”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
据悉,2012年“两节”间隔短,人员流动量大、群体性聚餐活动增多、食品消费持续旺盛、餐饮消费高峰叠加,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问题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餐饮单位10桌以上 农村5桌以上聚餐要备案
具体措施包括,南昌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对集体聚餐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群体性聚餐行为备案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承办团圆饭、年夜饭、婚宴10桌以上的,要实行登记备案,对农村5桌以上的集体聚餐要实行备案制。
通知还要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格把关,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能力、接待条件的前期审查,严把制作加工操作关、餐饮具消毒关,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违法添加非食物物质或食品添加剂要从重查处
另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托幼机构和学校放寒假机会,加大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评选确定合格食品进货渠道,抓紧改善食品制作加工和贮存保管条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实行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和使用备案登记、公示承诺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行为要从重查处,严厉打击在食品制作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将强化
强化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加强食品采购检验,不得采购无标识标签食品、过期失效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
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调味料和白酒、葡萄酒等重点食品、消费量大食品的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瘦肉精”肉品、“地沟油”和劣质酒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须保证24小时应急值守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和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带班和值班,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积极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同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慌报、瞒报,对不按规定报送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