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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超范围经营受处罚

近日,平谷区卫生监督所对区内北京马银生拉面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区首例因超范围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

  平谷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日前在上纸寨北大街97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北京马银生拉面馆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小吃店,备注中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但检查中,监督员在货架上发现了花生米拌芹菜腐竹、凉拌海带丝、凉拌豆腐片各1盆。监督员当场收集了主要证据,并责令该面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店自2011年3月3日,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货值金额40元。同时,餐馆内两位工作人员均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我所依法对该面馆给与警告处分,并没收现场发现的凉菜、生食海产品共3盆;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日前,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