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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餐饮行业年度工资增长不低于9%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长江商报消息

  昨日,武汉餐饮行业集体合同“刷新”。今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年度工资增长不低于9%。中心城区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新城区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此举将惠及50万餐饮从业人员。

  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

  去年签订的武汉餐饮行业集体合同为期一年,到今年4月下旬即将期满。昨日,武汉市餐饮行业职工方与企业方代表坐在一起,共同签订新一轮集体合同。

  在新版合同草案中,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也跟着“刷新”。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的合同比,这两项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130元、89元。

  该合同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下列项目: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工资增长幅度成协商焦点

  在合同草案中,企业方提出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8%。可职工方认为餐饮服务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高于全市的,但是生活成本的提高收入和开支的绝对数不高,希望2012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在10%以上。

  对此,企业方解释,由于今年的经济形势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考虑到企业成本,如油价、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无形中会降低餐饮企业的利润。

  劳资双方经过多轮磋商,最终集体合同确定餐饮行业各企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确定为不低于9%。

  “地板工资”基本消灭

  去年,武汉签订餐饮行业集体合同以来,绝大多数职工工资不再在地位徘徊。据今年年初调查显示,武汉市中心城区餐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300—1500元的占24.3%,1500—1800元的占28.7%,1800—2000元的占14.6%,2000元以上的占14.9%,1300元以下的仅占17.5%;新城区职工平均月工资1100—1300元的占52.4%,1300—1500元的占11.2%,1500—1800元的占8.6%,1800—2000元的占8.7%,2000元以上的3.4%,已基本上消灭了“地板”工资。

  10大同类岗位也有最低工资标准

  昨日签订的餐饮行业集体劳动合同中,除了对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作了规定外,还对餐饮行业同类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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