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员工制服押金及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岗位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制服押金外对其特殊岗位员工应办理员工保证书及依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制服押金其金额(可根据地区性不同而自行制定其标准);
第三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可根据地区性不同而自行制定其标准);
第四条:员工应缴存的制服押金及岗位保证金应一次性缴清;
第五条:员工制服押金及岗位保证金,在职期间不得发还;
第六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蒙受损失时,除依法追诉外,其岗位保证金悉数充为赔偿金,员工在职期间对发放制服造成损害,或丢失,公司交扣其制服押金做为赔偿金;
第七条:员工离职时如未造成第六条事项均如数退制服押金、岗位保证金;
第八条放: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四、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店;
第三条: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30分—14:30分;下午16:00分—21:30分;
(可根据地区不同、或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须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员工实行签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旷职一天论处;
第六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第八条:员工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人分;
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职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处分,无故旷职达一星期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当月全勤者获全勤奖。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员工手册》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制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考勤注意事项,除《员工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规定处理;
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岗,并执行签到,漏签不论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处;
2、员工逾规定时间到时:
○1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签到者,为第一类迟到;
○2超过5分钟到不满30分钟为第二类迟到;
○3超过30分钟按旷职论处;
3、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1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2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按旷职半日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给假);
4、员工假别
(1)事假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到,超过时为旷职;
○3事后申请视为旷职,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2)病假
○1因病假请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人力资源部;
○2当月连续请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三个月为限,超过三个月,公司按医疗期规定办理;
(3)员工请假核权限
○1一天由店经理或部门经理核准;
○22—7天由店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
○37—30日、或30日以上由店经理,部门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再报总经理。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上下班时间签到;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经理核准者;
第三条:店内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30分—14:30分;下午16:00分—21:30分;
(可根据地区不同、或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须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后签到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五条:出勤处理办法:
○1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签到者,为第一类迟到;
○2超过5分钟到不满30分钟为第二类迟到;
○3超过30分钟按旷职论处;
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为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职半天;
第六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签到、二次签到到时距应在规定时间内,否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七条:员工上班而未签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部门经理于卡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
第八条: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填写于《绩效考核表》中;并扣于相应分数;
第九条: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填写于《绩效考核表》中并扣其相应分数;
第十条:员工下班而未签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部门经理于签卡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10时前亲自呈直属部门经理签注为限;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外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签到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出勤及奖惩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
扣分情况:
○1第一类迟到扣1分;
○2第二类迟到扣2分;
○3无故早退扣2分;
○4旷职半天记一次扣3分,依此类推;
○5受到记过扣5分;
○6凡受到口头警告扣5分;
加分情况:
○1受到公司嘉奖一次加5分;
○2对公司营运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且取得很好效益加10分;
○3及时发现工作中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问题并上报上级加10分;
○4公司团体获嘉奖加个人10分;
第三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五、培训制度
职前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员工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人力资源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积极参加职前培训,不能有任何情况拒绝职前培训;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员工上岗培训考试成绩表》、《岗位培训评估表》,员工在两表上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不佳者,经上级主管商议,公司可予以辞退;
第九条:培训内容:
1、 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2、 公司人事规章和福利制度(作息、签到、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3、 员工手册说明;
4、 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
5、 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6、 指引更衣处、洗手间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注意事项
新进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各级员工应热烈欢迎新进员工的到来;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