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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餐饮单位不得售织纹螺

作者:姚奕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本报讯 昨天,卫生部发公告,要求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消费者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要立即到医院就诊。

  据悉,北京市近期发生了食用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因此,公告除了要求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外,还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采购不明品种和来历的原料。

  卫生部提示,如发现餐饮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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