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校食堂采购员行为规范
一、 日常行为规范
(一) 仪表端庄、衣着得体、整洁卫生。
(二) 举止文明、礼貌大方、遵守公德。
(三) 饱满热情、努力工作、遵纪守法。
(四) 忠诚企业、热爱学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二、 办公室行为规范
(一) 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聊天、不看小说,不打私人电话。凡是接听电话一律使用礼貌用语“ 您好!北大附中××实验学校”。
(二) 保持办公桌面干净、整洁,各种文件要存、放好,不得随意堆放。电脑要经常擦拭。
(三) 在办公区、接待区不得大声喧哗。
(四) 离开办公室时,须将个人所用各种用电设备关闭。
三、 接待和谈判行为规范
(一) 接待供应商要礼貌、热情,不卑不亢。
(二) 对谈判内容要认真准备,事先统一口径,提供的资料必须是可以对外公开的。
(三) 对外谈判一般不少于二人,谈话时不得急躁、出口伤人或做出不礼貌的动作,要尽量减少不愉快场面出现。
(四)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供应商索要(或暗示)礼品及钱物。不以任何方式收取个人回扣,损害公司利益。
(五) 除工作需要外,上班期间的午餐不准饮酒。
驻校食堂采购员考核评价
一、 驻校采购员考核评价标准
(一) 业务技能标准:
1、 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合格率:对采购计划单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合格率均应达到80 %以上。
2、 食堂食品原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同质量、同品牌相同产品相比,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高于市场批发价,并且不应高于市批发价的10%。
3、 一般失误:
4、 重大失误:
5、 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管理等项工作达应到公司有关工作要求和标准。
(二) 成本核算标准:
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成本核算每月控制在可食部分餐费标准的5%以内,每学期控制在可食部分餐费标准以内。
(三) 职业道德标准:
1、 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否违反现象发生,情节如何。
2、 是否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否假公济私、营私舞弊、收受回扣、礼品等现象。
3、 是否有较强服务意识、团结合作精神,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
4、 是否能够虚心接受相关部门、同事、合作伙伴的监督检查,对合理的意见要求能否及时改正和处理。
二、 考核评价内容:
(一) 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审核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计划单—验收—入库—出库—付款。
(二) 供应商管理工作:市场调研—供应商筛选—供应商确定—签订合同—供应商动态管理。
(三) 驻校采购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职业道德。
三、 考核评价实施:
(一) 考核评价人员组成:公司后勤管理部、学校总务处、财务处、食堂主管、验收员及供应商。
(二) 考核评价时间:每季度考核评价一次。
(三) 考核评价形式及方法
1、 考核评价形式:采取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电话采访等形式进行。
2、 考核评价方法: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领导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 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一) 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三) 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们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四) 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 冻、鲜肉及禽类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四、 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五、 必须所有供应商索取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市场摊点证等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 索取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由采购员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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