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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招童工被罚1.25万元

有关部门提醒:不要让暑期成为非法用工高发期

暑假即将到来,不少在杭州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将纷纷来到杭州与父母们团聚。不过,家长和企业可要注意了,千万别让暑期成了童工的高发期。企业招一个童工每月将被罚5000元。

这几天,长庆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就接到匿名举报,称辖区内有一家大型餐饮连锁企业涉嫌使用童工。后经查实,这家餐饮公司确实在今年的2月13日至4月20日期间使用了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小吴,做这家餐饮公司从事前厅服务员工作。

“这孩子还差两三个月就满16周岁了,”长庆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周睿介绍,小吴头发短短的,黑发里夹杂着几根白发,有1米72到1米73这么高,一眼看上去比较成熟。这家餐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曾向他反映,公司其实是误招童工,因为当时招工比较急,没有核对他的身份证。

就是因为这个不小心,这家餐饮公司不得不缴纳1.25万元的罚款,并被责令将小吴送回原居住地交给他的父母。

下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姜维青告诉记者,不管是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就是一根高压线,碰不得。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使用童工不满15日的,每使用1名童工处以2500元的罚款;超过15日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的罚款计罚。”

“每年的寒暑假都是童工的高发期,”姜维青说,因为这些假期,那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都会到杭州来与父母团聚。而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不允许家长将孩子带到上班场所的,因为这会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很多家长会把孩子送进附近的餐饮、住宿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打工。

这些单位又往往会因为“用工荒”等原因,一不小心就误用了童工。因此,姜维青特别提醒用人单位,要通过正规渠道招录用员工;员工入职时一定要认真地核对身份证原件,防止出现冒用身份证的情况;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招用;招用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必须对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录用工作完成后要依法建立员工花名册,签订劳动合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检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陶丽 通讯员 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