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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店用童工被劳动部门重罚两万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8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蒋怡左脚肌腱断裂

  本报讯今年7月15日,在凯里万博某餐饮店做工的蒋怡(化名)左脚跟肌腱因故被玻璃砍断,事发后餐饮店老板治伤不及时,其亲属一怒之下到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该大队介入调查后发现蒋怡及其同伴小金竟然是童工,遂对餐饮店开出了2万元的罚单。

  贫寒少年辍学打工受伤

  据介绍,蒋怡家住凯里市湾水镇王司公村,他的父亲身有残疾,无法干活;母亲没有文化,且体弱多病。因此,一个家一贫如洗。去年,蒋怡进入凯里市湾水中学念初一,由于家贫,他无法安心学习,想出去打工。

  今年4月14日,小金(化名,15岁)的父母见到蒋怡后,便邀他和小金一起去凯里做工,说包吃包住还有700元的工资。蒋怡心动了,便瞒着家人跟随小金及其父母来到了凯里市区,被安排在凯里万博某饮食店做工,主要工作是洗碗、给客人端茶倒水等。

  到今年7月15日中午,蒋怡、小金和另一同事回宿舍午休,至中午1时50分左右,蒋怡起床准备外出,但一辆摩托车挡在床边,他让小金和同事来帮忙移开,移动车辆时,车身将放置在一旁的玻璃板碰倒,倒下的玻璃板砍在了蒋怡的左脚跟上。

  最初,伤口只出血而无疼痛感,蒋怡认为这是一般擦皮伤,后来,他站不起来了,才知道问题严重。

  见此情景,小金和同事把他送到附近一家门诊,但医生说他脚上的肌腱已被割断,只有到大医院才能处理。闻言,两同伴立即将其送到黔东南州医院。事发当晚,大家给蒋怡凑了3000多元钱,医生为他做了手术。

  蒋怡在住院期间,其亲属多次找到餐饮店老板,要求他出钱治伤。“但是,到目前,老板只拿了300元钱。”蒋怡说。

  餐饮店用童工挨罚

  因为餐饮店老板在给蒋怡治伤的问题上“不给力”,其亲属一怒之下到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大队迅速介入调查,最终认定,小金和蒋怡均系未满16岁的少年,于今年4月份进入凯里万博某餐饮店打工。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餐饮店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5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这家餐饮店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说,蒋怡等人是他们的父母带来的,当时餐饮店也询问过他们的年龄,但大人说没有问题,孩子们主要是想学点东西。于是,餐饮店就把他们留下了。“不过,我餐饮店和他们未签订用工合同,不算正式用工。”该负责人说。

  说到治伤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蒋怡动手术的3000多元钱,就是餐饮店出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蒋怡还躺在医院病床上,但因家庭困难,一直处于欠费状态,因而得不到正常的治疗。就此,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称,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就此案,蒋怡的治疗费用,应该由餐饮店来负责。目前,此事还在协调处理中。

 
作者: 本报记者 罗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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