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班时殴打宾客,同事
2、困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已付帐向另外客人收钱和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4、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酒店的财物。
5、私自将属于酒店的物品,客人遗忘,赠送的物品及同事遗忘的物品携带出店。
6、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以收取费用者。
7、擅自给亲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顾或优惠。
8、骚扰客人私生活,偷看,窥视者。
9、当班时故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操作堆积工作规范,造成酒店财物受损或客人,同事伤亡。
10、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给国家和酒店造成损失。
11、在酒店内携带,藏匿枪支,弹药及其他各种伤人凶器。
12、有意向外单位泄露酒店的机密文件、
资料、数据,使酒店利益遭到损害或伪造酒店文件欲谋私利。
13、对领导不忠实及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酒店及全体员工利益的谣言。
14、当班时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斗事件或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15、在店内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为客人招妓或参与此类活动。
16、旷工连续七在或全年累计七天的。
17、未经管理当局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单位。
18、当班时睡觉,在酒店赌博,替他人打卡。
19、当班时喝酒,服用毒品,麻醉剂,致幻剂,兴奋剂等。
20、绝执行管理当局的决定,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
21、客人严重投放。
22、未经允许私自用万能钥匙打开客房有办公区房门,私撬更衣柜。
23、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24、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