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标准
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报告。
(1)在客房范围内,无论何地拾到客人的物品,都必须尽快交到前台;
(2)如服务员在检查走客房时发现了客人遗留物品,应及时跟前台联系,将物品交还客人;如客人已经离开,则应及时上缴前台;
(3)前台服务员在收到客人遗留物品时,都应记录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上,写明日期、房号、拾到地点、物品名称、拾物人姓名;
2、分 类
(1)贵重物品:珠宝、信用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商务资料、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2)非贵重物品:眼镜、日常用品等;
3、保 存
(1)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保存在失物储藏柜里;
(2)贵重物品与非贵重物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应专人管理;
(3)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
(4)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客房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4、认 领
(1)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B、请人代为认领;
(2)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客房部员工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扣款标准
1、 未按宾馆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 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轻),每次扣5元。
3、 下班后无故停留在楼层,工作场所等,每次扣5元。
4、 工作期间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者,每次扣5元。
5、 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 没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者,每次扣20元。
7、 客人遗留物未按程序处理者,每次扣5--100元。
8、 维修项目未及时报修或不经验收签字者,每次扣5元。
9、 工作时间串岗者或擅自离岗者,每次扣10元。
10、 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每迟到5分钟扣款1元)。
11、 无礼节礼貌,未用服务敬语者,每次扣5元。
12、 未经同意擅自换班者,每次扣50元。
13、 上班看书,当班嬉笑打闹者,每次扣当事人5元。
14、 私用或送给他人宾馆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宾馆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5、 灯与窗帘未按规定时间开关者,每次扣5元。
16、 工作期间会客聊天耽误工作者,每次扣5元。
17、 钥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50元,如有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另行按实赔偿。
18、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
19、 因工作疏忽,服务质量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诉者,每次扣20元。
20、 服务员不得在客房内洗澡洗衣服,如有违反每次扣20元。
以上办法实行经理对员工考核制度。对每条扣款由经理负责开通知单通知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