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

员工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员工的管理,公司特制定本处罚及奖励量化标准如下:

处 罚

一、 劳动纪律

1、营业区内大声喧哗、奔跑、有怪异动作者,罚款20元。

2、营业区内吃东西者罚款20元。

3、不尊重同事、诽谤同事者罚款100元。

4、营业区内吸烟者罚款20元。

5、下班后无故在公司逗留者罚款20元。

6、拒绝保安检查罚款50元。

7、不与同事协作者罚款20元。

7、上班时间私自接打电话者罚款20元。

8、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罚款20元。

9、私自脱岗者罚款20元。

10、经常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每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取消全勤奖。无故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值班期间睡觉者罚款100元。

12、私自翻动客人物品者开除。

13、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不及时上报或说谎者,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处罚。

14、不按规定时间就餐者罚款20元。

15、当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者罚款20元。

16、私自向备餐间或酒库借烟酒、食品、饮料者按物品售价5倍处罚吧员及当事人。

17、当班时间酗酒、打架、聚众赌博者开除。

18、私自涂改单据,从中谋取私利者开除。

19、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开除。

20、损坏公司物品不及时上报者,经查实按原价加倍处理。

21、违法乱纪者开除。

22、内部员工乱搞男女关系、骚扰异性者开除。

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

1、不能及时清理卫生、不按规定给顾客服务者罚款20元。

2、服务中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引起客人反感或投诉者罚款20元。

3、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给公司带来不良声誉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4、开单漏写日期、房号、开单人工号牌者罚款20元,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

5、服务区营业期间无人服务,罚款20元。

6、在服务工作中面无表情、不带微笑者罚款20元。

7、引领客人手势不正确罚款20元。

8、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罚款50元。

9、未经允许偷吃偷喝公司食物者按10倍罚款。

10、在更衣柜内存放食物、酒水 或饮料者罚款50元。

11、擅自加锁、私调更衣包、私配钥匙者罚款50元。

1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罚款50元。

13、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客人的物品。

14、不走指定员工通道罚款20元。

15、上、下班不打卡或不参加班前点名罚款20元。

16、当班期间在包房看电视、唱歌者罚款20元。

17、着工服上街或回家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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