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奖罚制度

1、奖励
1. 为宾客提供优良服务,受到书面或口头表扬者。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 为维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确有成效者,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6. 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者。
7. 爱护公物,节约不浪费。
8. 团结同事,尊重上司,发扬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职工作杰出作用,榜样作用(好的方面,并分季度评选)。
2、客房部处罚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务中心签到、签退,代人签到、签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袜、不戴工牌,仪表不达要求者。
3. 迟到、早退、以到岗时为准,30分钟内口头警告,超过30分钟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4. 上班时间看报、吃零食、写信、聊天、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动,懒散者,重犯双倍处罚。
6. 无故进入客房(不属于自己清洁范围的)。
7. 交班不填写工作记录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时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布草车摆放,垃圾袋,吸尘机使用,保养,服务员工作报表不携带、不填写)。
9. 做房时不打开门或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做房(除正常检查以外)。
10. 在房间,服务台坐着,谈笑。
11. 做完房后不锁门,不锁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无故推辞。
14. 上班时间讲家乡话。
15. 个人卫生差者(女:不化妆,扣当月服务费,长指甲,长发过肩,涂指甲油,浓妆;男:长发,指甲过长,留胡须,有异味)。
16. 上班时不在指定工作岗位,擅自离岗,下班在酒店营业区内闲游。
17. 上班时大声说话,喧哗,远距离喊人。
18. 敲门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见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动打招呼,不问候。
20. 服务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经领班或服务中心文员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卫生区没有达到标准(包括楼梯,走廊)有拉圾、污渍、水渍、当班次每人受罚,领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报表。
23. 站立时靠墙,接电话时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动作。
24. 未经领班同意,一律不准入工作间休息,并且进入不关门。
25. 事假必须24小时前申请并报经理级以上说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则当旷工处理,严禁电话、信息请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病假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27. 被经理、总监查出房间卫生,公共卫生不合格,处罚当班服务员,领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消极,顶撞上级给予书面警告。
29. 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调休,当班者与替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30. 休假期满,不按时返回者,三天内作旷工,过三天者自动离职处理。
31.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32. 破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以外)书面警告处理。
33. 未经客人同意,随便翻动客人物品,书面警告处理。
34. 因工作失误造成客人投诉或与客人发生争吵,根据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类别处理。
35. 处理事情独断专行,不请求汇报给予书面警告。
36. 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受客人投诉者书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将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经理级以上批条外)根据价值10倍罚款,并给予书面警告
38. 拒绝酒店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书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遗留物品手续者给予书面警告。
41. 私自兑换外币给予书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轻者给最后警告,重则开除。
43. 当值时(通宵睡觉)并给予书面警告。
44. 变相出售商品给客人给予书面警告。
45. 消毒间、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并给予书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他人声誉,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47.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
48. 在客房内睡觉,打长途电话,看电视,冲凉等作最后警告。
49. 利用来记登记,敲诈客人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0. 侮辱、谩骂、恐吓他人,与客人吵架立即开除。
51. 偷盗酒店或客人、员工财物者立即开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立即开除。
53. 招接嫖客,介绍暗娼者,立即开除。
54. 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欧、聚众闹事者立即开除。
55. 传播淫秽收刊或黄色录像带等立即开除。
56.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立即开除。
57.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58.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内累计二次旷工,作自动离职或开除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如与《员工守则》有冲突时,以《员工守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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